高冰尘胜诉 正义不会缺席啊!

这是我的朋友得悉一例诽谤诉讼案审结后的感语。这例涉及一位华社领袖起诉自媒体主办人的诽谤伤害赔偿案件发生在温哥华,自2016年12月立案到2018年11月30日判词上网公布,历时几乎两个年头。案件的法律索引是: Pan v. Gao,2018 BCSC 2137, The Supreme Court of British Columbia。

原告的中文姓名是潘妙飞。潘先生是温哥华的华人社区领袖,明确的头衔有《温州同乡会》主席。至少在兴讼前后,他是。在他请辞这份头衔时,还被授之“荣誉主席”作挽留。

被告的中文姓名是高冰尘,有几十年的媒体经历,敢于直言“国王新装”的真相。

原告在申诉中列陈被告所撰写的,发表在自媒体平台上的10篇评论性文章,指控被告的诽谤性言论造谣中伤,使得他蒙受名誉损失,因而提出数十万元的赔偿金。案件的关键点是:原告申请加拿大政府对低收入者发放的“牛奶金”是否是事实?原告在华人社区居于领袖地位是否受到破坏?

法庭针对原告是否申请“牛奶金”的事实,在判词448段中这样认定:我对原告缺乏对法庭的坦率感到不安,这表现在他的证词和他在诉讼中缺乏提供文件。我必须强调,我并不是轻描谈写地得出原告申领牛奶金的不利推论。他在这个问题上同本法庭采取躲避态度是值得谴责的。我拒绝在此基础上给与原告实质性的赔偿。

法庭针对原告在华人社区的声誉是否受损害的事实,在判词439段中这样认定:最有说服力的是,原告没有被要求辞去任何社区协会的任何职位。他声称自己的声誉受到损害,协会本身显然并不这样认为。最不利于他的立场的事实是,即使在他选择辞去《温州同乡会》主席时,很多人希望他继续担任荣誉主席。这是发生在所有10篇文章发表后的2017年2月。

因此,法庭不接受原告的申诉,不批准原告的诉讼赔偿要求,仅仅命令被告撤去其中两篇文章,并要求被告给出每篇文章五毛钱的表面赔偿,合计一元。同时,法庭要求被告报告在应诉过程中花销的账单,经法庭核实,命令原告买单。此案了结了。原告是否上诉,且看后续发展。

不管在温哥华华人社区抑或在多伦多华人社区,以诽谤受伤害要求赔偿的民事纠纷,风萧萧兮,不绝于耳。不久的以往,有当时官拜安省内阁厅长的陈国治君兴讼受诽谤伤害求巨额赔偿,将加拿大首份报纸,《环球邮报》告到法庭。有几年时间过去了,还在走程序。开庭有期吧?拭目以待。

最近,耳熟能详者,算得上周建成君事成荣登第三个加拿大华人全国保守党组织的主席之位,闹出戏目,继而发律师信扬言兴讼受诽谤伤害求赔偿。

惜乎兴讼诽谤伤害案差不多成了华人社区的新常态。作者本人有过高冰尘兄台类似的遭遇。作者曾在今年初,给51网站发表过《国会议员谭耕博士:请爱惜自己的羽毛》为名目的文章。为此,作者本人和51网站的编辑部收到了文章中涉事者的要求,要求道歉并撤除该文章。网站编辑将事情坦陈在网站上征询读者意见。很短时间内,响应征询的结果出来了:应该删除的意见占8.2%,57位投票; 不应该删除的意见占78.1%,543位投票;我根本就不关心的意见占13.7%,95位投票。投票时间:2018年1月13日 至 2018年2月12日; 参与人数计695 位。

在本文结束处,还是让卷首语,“真的,正义不会缺席啊!”来压阵吧!

作者:冯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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